宠物科技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编辑:陈秋波 发布时间:2025-08-02 21:34:34 浏览次数:2001

一、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重要财产,是搞好实验室建设,保证学院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的物质条件。为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进一步发挥设备的潜能,使其处于最佳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范围  用于正常损坏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教学仪器设备的零(配)件购置和检测维修劳务费支出。由于违反操作规程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不得使用教学仪器设备维修费进行维修。

三、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2.维护保养、维修仪器设备是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人必须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与保养,定期进行校验,及时予以维修,以保证仪器设备的技术等级和完好可用的技术状态。

3.维修过的设备必须在《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中登记。各实验室要有维修经费支出的流水帐记录。

    四、学院在购置仪器设备时必须坚持在订立购货合同的同时,订立明确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使用保管人要责成供货单位负责维修。

五、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后,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完好率不能低于90%,同时必须保证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实验能正常开出。对于仪器设备完好率达不到要求或因教学仪器设备维修不到位而影响实验教学正常运行的实验室,要追究实验室管理人的责任。

六、对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并能很好完成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优先支持其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

七、本办法由宠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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