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宠物科技学院实验实训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管理 采购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等)时,需经学院领导提出申请,学校领导审批。凭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的高危化学品购买凭证购买,由学院专人负责对购买的化学品进行统一管理。
二、存放管理 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或储存柜内,并由专人管理。化学性质或防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专管人要对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定期通风、检查。对剧毒用品要采取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和双本帐管理,防止剧毒品被盗、丢失和误用。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和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教务科研处报告。
三、领用管理 专管人要对被领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和数量进行记录,属于剧毒品的还要对领用教师、批准人和用途进行登记。在未得到实验室药品负责人允许,不得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品领用时应根据具体要求,精确计量,按需领用。
四、使用管理 任课教师要对领用的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看管,防止被盗与丢失。使用剧毒用品时,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对剩余的危险品应及时退库,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危险化学品使用完毕要存放在安全地点。实验实训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随手关好门窗,做好实训室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要有统一的明细和总账,每学期开学管理人员要对账物进行核实,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宠物科技学院
2024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