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临床诊断实验室学生守则

编辑:陈秋波 发布时间:2025-08-02 22:42:44 浏览次数:314

本守则适用于所有在本实验室进行学习、实践的学生。违反本守则者将视情节给予警告、暂停实验资格或纪律处分。

一、准入管理​

1.资质要求  须通过《兽医临床检验技术》考核;新进人员完成5次跟岗培训;未授权者严禁操作检验设备。

2.健康要求  持有效健康证明(含人畜共患病筛查);手部有伤口禁止接触血液样本;呼吸道感染者需佩戴N95口罩。

二、个人防护​

1.基础防护  穿戴隔离衣、医用口罩、手套;专用工作鞋每日消毒;接触传染性样本戴防护面罩。

2.特殊防护  微生物实验更换无菌服;病理检查佩戴双层手套;精液分析使用专用护目镜。

三、检验操作规范​

1.样本处理  血液样本采集后2小时内检测;尿液样本采集后30分钟内检测;分泌物样本立即涂片固定。

2.仪器使用  血常规仪每日质控检测;生化分析仪定期校准;显微镜油镜使用后及时清洁。

3.检测要求  异常结果双人复核;危急值立即报告带教老师;原始记录不得涂改。

四、数据管理​

1.记录要求  使用统一检验记录单;实时记录检测环境参数;修改数据需注明原因。

2.保密规定  患宠信息严格保密;检测数据不得外传;毕业离校前数据交接。

五、清洁消毒​

1.日常清洁  工作台面每日三次消毒;地面每日含氯消毒剂拖洗;每周紫外线全面消毒。

2.专项消毒  微生物操作区术前术后消毒;离心机每周消毒维护;防护装备一用一消毒。

六、违规处理​

1.处罚措施  首次违规书面检讨;二次违规暂停实验1个月;三次违规取消实践资格。

2.赔偿制度  故意违规造成损失照价赔偿;重大事故追究法律责任。

七、安全管理​

1.危险品管控  感染性样本专用容器存放;化学试剂分类存放;锐器使用专用回收盒。

2.应急处理  样本泄漏应立即消毒处理;职业暴露应规范冲洗并报告;设备发生故障应悬挂停用标识。

3.紧急联络  实验室负责人 张省林1335375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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